来源: 南方网 作者:张国栋 在深圳宝安大道西乡路段,于滚滚车流中向路过司机讨钱现象,在企业参与城市管理后有望不再。 南方网2月22日报道 2007年底,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突然多了一些戴着白帽子、身着蓝色制服的巡逻员,“他们是配合城管管理城市秩序的企业工作人员”,在2008年1月3日的座谈会上,通过西乡城管的介绍,市民们这才恍然大悟。 这支新增的队伍达370人之多,他们来自一个叫鑫梓润物业管理公司,是向西乡城管承揽了包括城市绿化、消除四害、环卫清洁等六项市政管理的服务,但同时有一个“苛刻附加条件”:要辅助管理城管的“老大难”―――乱张贴、乱摆卖、乞讨等七项城市管理执法。但相比于城管执法队员,他们只能进行磨嘴皮的劝说,和反复地“骚扰”,不能没收东西,不能进行处罚。这是宝安区西乡街道正在进行的一项“花园街区”改革试验,核心举措就是引入企业参与城市管理。也就是上述戴白盔穿蓝衣来自企业的协管员。 众所周知,城管执法困境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难题。西乡街道引进企业参与城市管理,就是试图破解这一执法困境。 [西乡街道] 业务外包:政府企业双赢 “从政府成本角度,肯定是笔划算的‘买卖’”,西乡街道党工委委员周兆翔给记者算一笔账:目前西乡街道9.38元每平方米,把六项市政管理承包给这家参与管理的公司,此外,公司还要承担起协助对乱张贴、乱摆卖、劝阻乞讨、日常巡查等七项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再加上以前区和街道公路管理的死角。即相当于同样用管理80万平方米的钱,却起到管80万平方米再加以往死角45万平方米,以及区域内的社会秩序维护三大块。 他还算了另一笔“人力账”:以西乡市政中心为例,该单位职工、临工、日工共计300余人,每年所需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开支等于一个物业公司1500名员工的工资,这就意味着,如果借助企业的经营管理,可以以同样的投入增加四倍的管理力量,在现有的体制下,这对捉襟见肘的城市管理,无疑最有吸引力。 如此条件苛刻,在管理上也颇多约束,是否有企业愿意参与?对此,鑫梓润物业管理公司董事长王珊的回答是“经营刚刚打平,当然愿意”,即便在记者问到如果试点区域再扩大,是否愿意继续参与投标,她的回答依然非常肯定。 “我们引进企业参与,并不等于放任自流,完全撒手不管,用利润吸引企业参与的同时,我们需要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参与城市管理,在这一点上是不含糊的,需要严格的准入把关机制和有力的措施约束。”周兆翔说“在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中,西乡街道方规定,如果签约公司工作人员一年违法超过3%,就解除合同。参与的企业要想拿全这个9.38元/平方米并不容易”。西乡街道提供的合同样本显示,对企业管理的考评指标非常多,通不过考评,费用的5%就泡了汤,但作为奖励,对于管理创新,同样设置了一个3%的奖励基数。 “如果这个试点取得成功,我们下一步将按街道划分区域继续扩大,通过这些指挥中心的遥控和调度,最终在整个西乡形成一个巨大的网格,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网格化管理。”西乡街道党工委书记郑新强这样描绘西乡城管的未来,西乡将按道路划分为五个区域,分别进行招投标,让企业参与到整个西乡的城市社会管理之中,将“花园街区”变成“花园西乡”。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秦永安来西乡视察后也表示,如果试点取得成功,将在全市56个街道全面推广。 [物业公司] 如何管理:人海+骚扰战术 西乡街道将西乡大道以东、锦花路以南、新安四路以西、广深公路以北约两平方公里范围内作为试点,希望达成的目标是追求一个环境优美、管理有序、功能完备的“花园式”示范区域,他们给这个试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花园街区”。选择这一区域的理由是这是西乡城市管理的难点之一,如果“花园街区”能够在最难管的区域里成功实现,推广才具有价值。 西乡街道执法队队长谢斌介绍说,西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220人,但城市管理执法的内容太广,仅以2007年12月为例,受理的城市管理执法内容的投诉达1.52万宗,相当于每天近450宗,分摊到三个中队下面的12个组,每个组差不多40宗,以处理每宗需要40分钟为例,仅处理这些投诉就需要27小时,一天就已经不够用。同时,城管执法是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运作,但乱摆卖、乞讨等“老大难”基本在城管下班时间出现居多,经常无法管到位。 通过两个多月的实践,鑫梓润物业管理公司现场督察部经理林朝阳的经验主要是两大战术:一是人海战术,公司聘请了370人协助城市管理,除了负责市政的50多人外,其他的300多名全部充实到秩序管理一线,相当于一下子增加370名城管队员,而且是全天候全方位,完全覆盖试点区域。 “我们现在只需要派两组八个人负责监察他们的工作,以及城管执法的处理,以后运转顺畅了,可以调整更多的人员从事其它综合执法工作”,西乡街道执法队队长谢斌这样计划着。西乡城管还专门买来一辆“全副武装”的指挥车,监督着他们的运作。 ■争议焦点 改革多伴随着争议,尤其是引进企业参与社会公共管理,这种引起企业参与管理的模式究竟是否合法?引进企业是否宣告着城管在城市管理上的失败“?在这项改革试验之初,类似的争议一路相随。 1、失败论 问:是否宣告城管管理失败? 答:我们需要做的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原则下,去寻找更多的思路,试验更多的办法,达到管理成功的效果,最终城市管理的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西乡城管执法队长谢斌看来,引进企业参与城市管理能将城管执法者从以往的冲突中“解放”出来,在以往的执法行动中,因为管理和处罚捆绑在一起,城管执法人员容易直接与执法对象发生冲突和矛盾。通过引进企业参与管理,冲突和矛盾经过企业这一层缓冲,管理和处罚剥离,执法者可以更多扮演“裁判”的角色,进行调停和处理,矛盾和冲突相对会减弱。 “城管执法面临困境是公认的,在城市管理遭遇困境时,我们需要做的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原则下,去寻找更多的思路,试验更多的办法,达到管理成功的效果,最终城市管理的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失败论”,西乡街道党工委委员周兆翔这样回应。 “我认为,这种模式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竞争机制,可以解决公共服务、公共秩序、公共设施维护、数字化中信息塞车、开放式社会区活动、投入与需求的不平衡六大问题”,西乡街道党工委书记郑新强扳起指头数起好处。 2、合法性 问:企业参与协管是否合法? 答:目前的做法法律上并无禁止,是对城市管理多元化的一种有益探索,但应加强监管,以防权力被滥用。 2007年11月30日上午,西乡街道专门邀请了深圳大学三位城市管理方面的专家、教授,在执法队三楼会议室举行研讨会,帮助把脉。对于法律风险,西乡街道还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他们认为,目前的做法法律上并无禁止。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唐娟认为,在深圳移民城市“小政府,大社会”的困境之下,这种改革是国际最先进的PPP(公私合营)模式的一种尝试。 她介绍说,目前政府更多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以及污水处理、公园维护可经营性事业上进行过政府采购和外包的尝试,但多与政治和执法无缘,还没有在如城市管理等秩序管理方面进行探索,这其实在国外已有出现,如美国、澳大利亚就将监狱管理承包。 西乡引入企业、居民组织参与社会秩序管理,打破了国内PPP试验的局限性,是对城市管理多元化的一种有益探索。对于企业参与中也有部分带有委托执法性质,唐娟提醒,委托执法并非不可以,但应该加强监管,以防权力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