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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地段规划控制和土地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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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地段规划控制和土地管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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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地段规划控制和土地管理的通告》 三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加强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地段规划控制和土地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张石高速至市区的连接线、东三环等市区主要道路建设是我市“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项目,道路两侧规划控制区域内的单位和居民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城市规划控制和土地管理工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地段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必须依法办理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取得合法有效建设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三、有关县(区)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未经批准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要立即依法制止,及时查处。对已形成的违法建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辖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四、对拒不接受查处,聚众闹事、谩骂、殴打或以暴力威胁、阻碍、抗拒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办理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或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力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200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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