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城管要闻 >  执法局打出“组合拳”治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执法局打出“组合拳”治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2-26 21:32:39    点击:    [收藏该文]
 
 
 

执法局打出“组合拳”治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自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的管理职能实行属地管理、分散负责的体制后,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管理力度明显下降,违章乱倒、乱运、乱处置的现象明显增多,群众反映极为强烈。为有效改变当前管理混乱的局面,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果,执法局本着为我市市容环境负责的态度,主动承担责任,打出“组合拳”对建筑施工工地等建筑垃圾产生的重点单位从源头进行治理。

一是向全市发布了《关于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实施处罚的通告》。向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表明了我市坚决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运、乱处置行为的要求和决心,公布了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违反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清运、倾倒等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和措施。二是实施对建筑施工活动的全程监督,将监督管理工作贯穿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全过程。在建筑工程开工前,执法局向施工的甲、乙双方发放“温馨提示卡”,对工地围圈、出入口硬化、运输标准、行驶路线、时间、装卸地点等具体内容讲明要求,说透政策,同时对施工工地建立文明施工档案,对施工中的违章行为纳入档案管理;在施工中,执法局执法人员每日巡查、监督,主动管理,从源头杜绝违章清运行为发生;施工结束后,执法局监督施工单位做到“工完场清”,杜绝残留建筑垃圾、无人清运现象发生。三是深入各建设施工工地,逐个走访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座谈、讲解法律法规等措施,使施工的甲、乙双方“文明施工”的自律意识根深蒂固,形成自觉维护我市环境的良好氛围。四是及时巡查发现问题,对破坏环境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从严、从重处罚。在严厉处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同时,加强对工程甲方的监督,明确甲方的监督责任和义务,使甲方能够主动约束施工方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形成多层面的监督机制。目前已对我市18家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书》,并将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建设单位其列入城市管理工作“黑名单”。五是加强与各区的协调,确保管理责任落实。执法局在做好源头治理的同时,积极协调各区认真落实我市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履行职责,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体现出改革的成果。

目前,我市建筑垃圾清运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为实现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将积极探索、借鉴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科学的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和监督的力度。

 
 

上一篇:推进我局凝聚力量、焕发斗志使08年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下一篇:落实十七大精神细化城市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局就修车摊点管理召开论证会